中共中央印發(fā)《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》
近日,中共中央印發(fā)了修訂后的《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》(以下簡稱《條例》),并發(fā)出通知,要求各地區(qū)各部門認真遵照執(zhí)行。
通知指出,2016年7月中共中央印發(fā)的《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》,為黨的問責工作提供了制度遵循,推動失責必問、問責必嚴成為常態(tài),發(fā)揮了全面從嚴治黨的利器作用。根據新的形勢、任務和要求,黨中央對《條例》予以修訂。
通知強調,這次修訂的《條例》,全面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黨的十九大精神,以黨章為根本遵循,把堅決維護習近平總書記黨中央的核心、全黨的核心地位,堅決維護黨中央權威和集中統(tǒng)一領導作為根本原則和首要任務,聚焦管黨治黨政治責任,堅持嚴字當頭,針對實踐中出現的問責不力、泛化簡單化等問題,著力提高黨的問責工作的政治性、精準性、實效性。
通知要求,各級黨委(黨組)要增強“四個意識”、堅定“四個自信”、做到“兩個維護”,擔負起全面從嚴治黨政治責任,堅持有權必有責、有責要擔當、失責必追究,把制度的剛性立起來。要抓好《條例》學習宣傳和貫徹落實,把學習貫徹《條例》與正在開展的“不忘初心、牢記使命”主題教育結合起來,組織黨員干部進行對照檢視,切實把《條例》要求轉化為擔當行動。各級紀委(紀檢組)要履行好監(jiān)督專責,黨的工作機關要立足本職,敢于問責、善于問責,提高制度化、規(guī)范化水平。各級黨委(黨組)和紀委(紀檢組)要加強監(jiān)督檢查,把貫徹執(zhí)行《條例》情況納入巡視巡察和派駐監(jiān)督重點,推動《條例》各項規(guī)定落到實處。各地區(qū)各部門在執(zhí)行《條例》中的重要情況和建議,要及時報告黨中央。
來源:人民網